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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饭和午饭一起吃的结果就是:特么,太撑了。
想着吃完饭想找根烟来抽的,嗯,最近的一包已经三天前被我抽完了。而我一直没有在去买,这样也好,本来就不怎么抽烟就不要在去碰了,省的粘上戒不掉。
饭后一根烟,赛过活神仙也不知道这句话从何而来,何人所说。不过,以自己很短的抽烟时间来说,吃完饭,口袋里摸上一根,在来上一个潇洒的点烟动作,轻吸一口,缓慢的吐出,那种感觉确实很棒。
早上睡到十点多才起来,脑袋懵懵的。或许是这几天没事做,晚上又熬夜太晚所致。刷了牙,洗了脸,手机上看看新闻,都快十二点了。
得了,早晚还是自己收拾
对于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人生活的男人来说,收拾家务确实是一件别扭的工作,倒不是自己大男子主义,不愿去做,相反的我以前在和我现在来说还没有离婚的妻子一起生活的时候,家务基本都是我做。
洗衣服,做饭,刷碗,拖地
结了婚的男人多少都会对生活妥协的,我想跟我类似的也不少。
男人做家务丝毫不会影响其尊严,这是爱家的表现。对于我来说,虽说这几年没少做家务,还是有些懒散,以前是被孩子妈妈一遍遍的催着,现在是嘛,一个人,家里确实乱了些。
洗衣拖地这些倒是手到擒来,最让我头大的就是装被罩,特么自己怎么装都觉得变扭,查资料,看视频,最后还是弄得一身汗。
我太笨了
我一直比较喜欢安静,就像现在,但我又害怕闲着,两三天还好,否则我就会进入一种癫狂的状态,疯狂的想要找些什么东西来装满自己。
所以我熬夜很晚看新闻资讯,各种网站找喜欢看的电影,大半天看完一本不算厚的散文书,不得不说,那本名叫《我想给你一个家》的书写的确实不错,以前没怎么听说过,还是我买《百年孤独》卖好家送的,这么不给作者面子,这样真的好吗?
况且写的确实不错,有很多精美的插图,身为九零后的我为同为九零后的作者愤愤不平。
这几天在家也多亏这些书陪我了,自己又不愿出去溜达,就一天天的在家宅着,死宅死宅的。
我还是比较喜欢看书的,这习惯从小就养成了。每次学校发新书,我第一件事就是把语文书挨个翻遍,然后在去看其他科目的,但我几乎不看数学和英语书,虽然这两本是三大主要学科之二,确实像看天书一样。所以导致自己上学时数学和英文的成绩很差,特别是数学,那真叫个惨不忍睹。现在知道了,数学学的好的人大多聪明,因为数学教人逻辑思维,语文教人语言组织,语言可以后天经历补齐,这个逻辑思维不管怎么说我是补不上了,太笨。
我看书还是比较快的,因为自己一直觉得又不是上学老师让背书,没必要一字一句慢慢审视,但我还是做到了不落一句看完一本。
这几个月我看了十几本书,有些完全看完,有些看了一部分,比如《生命的重建》两部就看了第一部的一半,那些内容确实是宝贝,但不知怎么了,现在的我对这类内容似鸡汤的文章确看不下去。还有就是《麦田守望者》,没有简介,没有作者简介,没有名家赏评,这是我搭配《追风筝的人》一起买的,名字就被它吸引,麦田守望者,多好听的名字。
原谅我没有事先找找关于这本书的资料,一直看了十几页我还是找不到作者到底想要表达什么主题。倒是文中骂人的脏字不少,通篇的狂躁情绪。我是一边看一边嘴里骂着
SHIT ! 这他妈写的什么?
后来我给安妮说了,她冒出一句 我看一半就扔一边了 哈哈哈哈,不知为何,我为她这句话一个人傻笑了好久,笑的我眼泪都出来了。
嗯,经典之所以称之为经典,还是有它的特别之处的。
过了几天我手机上网专门查了这本书的写作背景和资料,自己确实武断了。作者所写的时代正是美国年轻人迷茫的一代,叛逆的一代,恰如九零后的自己。迷茫的青春,找不到方向。
打架,酗酒,吸毒,女朋友换的比衣服还勤快。
还好我没有做过以上的事,并且一直讨厌它们。长这么大我甚至都没有谈过恋爱,哈,多可怜。我想起来我上学时跟我玩的最好的同学一学期换来三四个。其实十七八岁的年纪,正是对爱情充满美好幻想的时候,但我确不想跟他一样,我不想玩弄别人的还有自己的感情。
不止是那个时候,包括现在我都觉得自己太笨,尤其在哄女孩子上真的是一直处于一种欠揍的状态。总结下来是:嘴笨,心直,不浪漫,还傻乎乎的痴。你看,我就是会比较容易跑题。
《麦田守望者》后来我又接着看了一些,还是没看完,作者笔下的主人公代表着一个时代,不过是表达方式让人有些意外。同样,余华的《活着》看的人伤心,主人公的人生不是一个惨字能表述完的,那个时代的悲哀只有经历过才觉得黑暗,一如莫言的《天堂蒜苔之歌》《透明的胡萝卜》让人揪心,痛心,而后落泪。《追风筝的人》让我看到人性的救赎,一个渺小的人是不可能阻止战争的,但却阻挡不了对自己的拯救。两位儿时的小主人公他们的故事一度让我自认为这本书是写关于友情的,我在看前半部分的时候很多次想起郭敬明的《天亮说晚安》。
那是我好多年前看的第一个关于友情的故事,感动了很久。时至今日我仍然没有忘记书中的晨树,颜叙,小A,齐勒铭。我也没有忘记书里提到的各种摇滚歌曲名字,并且后来很长一段时间自己都喜欢听摇滚,也不知疲倦的一次次查找那些歌曲的名字,更多的是没有结果,找到的也不知是不是。所以当我第一次看到《麦田守望者》这本书时,自己毫不犹豫就买了,因为郭敬明的故事里提到了一首很经典的摇滚叫做麦田守望者。后来自己干脆把微信QQ名字一并改成男主角的名字:晨树
在那个故事里,我记得晨树有个要好的女同学,名字始终想不起了,或许当时处于十八九岁的年纪,总想着他和她为何不在一起呢?记忆里作者让他们好像失去了联系,总觉得太可惜。还好《偷影子的人》作者让我看到了温暖,那种纯纯的,没有夹杂任何无奈的结尾让我觉得甜甜的,是那种附带有一丝丝青草香的甜味。
呵,我一直希望得到的爱情故事。但大多数时候美好的爱情故事还是存在于小说以及影视里,其实平淡才是爱情的真谛所以,这是我看完《平如美棠》后的觉悟。
柴米油盐 不离不弃!
感动吗?感动!就凭着饶平如对美棠的想念,一点一滴的记录就让人深深感动。
感动我的还有《解忧杂货店》。所以,这世界上仍着会有人在牵挂着你 还会有很多美好的故事感动着你。
我想起了温子仁在《速度与激情7》的结尾带给世人的深深感动,想起那首 SEE YOU AGAIN.想起那段经典的台词:无论你身处何方,无论是四分之一的赛道,还是绕了大半个地球的距离。我们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就是在这屋檐下的人,就在此时,就在此地,你永远在我身边,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一个会讲好故事的好导演。SO ,我是一个很容易被感动的人,也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朋友不多,知己二三,聊得来就好。
我很少去参加别人的聚会,一是少不了抽烟喝酒,这都是我所不喜欢的。二来嘴笨,烟雾缭绕的酒场始终也是勾心斗角的战场,呵!多么犀利的字眼,我也想不明白为何用这个让人不舒服的词,但我还是不假思索的打出了这两个字。
嗯,很少与人掺和,这也是我朋友少的原因吧。
我是一个奇怪的人,就像我给这篇奇怪的文章起了一个奇怪的名字:一台旧电脑的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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