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重庆的小编我,除了身边天天加班加到生无可恋的广告人,大多数人的常态还是朝九晚五、看心情加班,甚至知道我要写这篇文章的领导和女朋友看到我的标题都问我啥是996?
小声科普一下:
996工作制,早上9点开始工作,一直干到晚上9点,每周工作6天
每周工作时间≥6天x12小时/天=72小时
与之对应的还有
喜闻乐见的955朝九晚五、周末双休工作制
较为温柔的995工作制
更进一步的895工作制
丧心病狂的724工作制——7天x24小时随时待命
川渝毕竟是中国的温柔乡,我们今天才知道的996生活方式可能是北上广深杭的小伙伴们过去十数年每天都在经历的:
先有,来自员工实名吐槽我们是895不是995某公司的内部邮件:
......我们以后统称三类人:
1、不能拼搏的人,无聊业绩好坏、职位高低,也不管是不是老员工或者管培生。也不管是身体原因还是家庭原因,凡是 不能拼或者拼不动的。
2、不能干的人,也就是绩效差的人。
3、性价比低的人,有的人不断升值加薪,或者因为岗位调动失去了性价比,让更年轻,成本更低的人上。或者降职降薪。
这三类人都要淘汰掉或者协商解决掉!
后有,某互联网公司把年会开成了鸿门宴——在年会上直接宣布:
未来的工作模式将变更成996工作制。
加班还是失业,这是一个问题。早在2000年前后996还是互联网行业的弄潮儿们筚路蓝缕、艰苦创业的生活缩影,而今却成为无良公司压榨员工血汗的镣铐!呜呼哀哉!
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三条里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力。,难道宪法的效力不及于上文里的公司?
写到这小编的心中的无名火一下子就上来了,我手里的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还能不能与996工作制一战?
是不是以为我要一通操作——复制、粘贴一大溜法条,然后以《劳动法》白纸黑字把我们劳动者的权力、用人单位的义务写的清清楚楚,请大家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我们劳动者的尊严!迅速收尾?
私以为法条无疑有拳拳到肉的力量,面对无良雇主的压榨行为You sue,you win——告了就赢,大量的仲裁、判决告诉我们,我国的司法程序是能够保护弱者的。但小编我更想以一己之见传递一点面对996工作制的态度与回应——当然心中怀着《劳动法》的条款与精神~
场景A
你能接受996吗?面试官如是问(开诚布公,好HR!)。
你当然知道《劳动法》规定上班一天不超过8小时,即使有加班一周也不得超过48小时,一个月不超过21.75天。
Say NO?Right now?Really?
我觉得在这个场景需要进一步细分:
我可以自愿724!但是我坚决抵制被强制996,账单要付、房贷要还、家庭还不能破裂,找工作当然是为了养家糊口,同时找工作也体现了每个人的价值选择,我们都希望面试自己的是1999年的马云,但是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阿里巴巴中供铁军的高压力。遇到好老板,加班可能是一种快乐,加班的过程都是实现自我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的过程,反之加班只是为了老板的某种扭曲的需要,那还是尽早拜拜吧!
场景B
小刘小刘,项目/业绩/团队KPI按现在的进度怕是完不成了,我觉得未来两个月咱们都晚点下班,周六也来公司吧!我问了大家,都说得行,你觉得怎么样?
写下这段话的小编就要留下两行清泪,是回答行呢还是行!呢还是行!!呢?是该马上就回答,还是沉默5秒再回答呢?神情是该凝重,还是目光坚定而充满斗志呢?
这个场景里小编不放思维导图了,我觉得只要问自己一个问题:
还想不想在这家公司接着干?
面对一边叫你宝贝,一边叫你加班的老板,大部分是无法拒绝的。如果你不能优雅的挨着温柔的一刀,果断拒绝老板的要求,你可能都会成为团队里点不合群但是令人羡慕的一员,然后大概率最终失去这份工作。
在情景B里,老板是很精明的,自愿加班虽然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能拿到至少1.5倍的工资,但是真的去和老板算这笔账的人还是少数,毕竟年终奖的自由裁量权还是在老板手里嘛。
场景C
......我们以后统称三类人:
1、不能拼搏的人,无聊业绩好坏、职位高低,也不管是不是老员工或者管培生。也不管是身体原因还是家庭原因,凡是不能拼或者拼不动的。
2、不能干的人,也就是绩效差的人。
3、性价比低的人,有的人不断升值加薪,或者因为岗位调动失去了性价比,让更年轻,成本更低的人上。或者降职降薪。
这三类人都要淘汰掉或者协商解决掉!
对于这个场景,大家可能一开始愤怒于那三类人的无情论断,但是如果把关键词放到淘汰和协商解决上,这都是一个典型的裁员或者变相裁员的宣战书。
老板利用996来让你知难而退,虽然对于老板来说是一招好棋,但是却失去了一个公司基本的体面。
留,痛不欲生;自己走,心有不甘。尽管你心里百味杂陈,不知何去何从。可你和公司的法律关系却始终如一——都是那份《劳动雇佣合同》。
老板喊出再见955,以后996之时,其实是公司对《合同》条款的单方变更,如果对此变更提出劳动仲裁,之前也说了劳动者肯定是能赢的。小编想说无论是走仲裁还是和公司协商,都希望你能在内心汹涌之后,开始新的生活。
转自:法律人那些事 来源:刑事法律圈,本文由智豪君原创